随着脸部辨识技术应用的逐渐普及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 FTC)周一(10/22)发布一份关于脸部辨识技术使用准则的工作人员报告,希望企业在使用相关技术开发创新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,也要兼顾消费者隐私的保护。
脸部辨识(Facial recognition)技术的使用层面已经相当的广泛,从网络上的社交网站、行动应用,到电子签章。FTC表示,它还有很多潜在的应用,例如可以鉴别出一个人的年龄范围和性别然后提供目标式广告,判断游戏机使用者或影片观看者的情绪,配对或鉴别匿名用户的身份。
但脸部辨识也产生很多隐私的疑虑。最有名的如社交网站Facebook相簿自动卷标功能,甚至Facebook在欧洲因为隐私议题而关闭了脸部辨识的相关功能。此外,它也可能让人在公开场合曝露身份。
该份报告建议只是提供企业一个最佳做法的参考,并不是一个法律规范。FTC表示,这份报告的目的并不是要做为一个执法行动的范本,也不是FTC现行的法律规范。但如果公司企业在设计应用与服务时考虑到相关的隐私问题,以及在早期阶段就采用透明化的做法,将有助于该产业的发展,在提供创新技术的同时也能兼顾对隐私权的尊重。
FTC建议企业,在设计服务时就要把消费者隐私问题放在心上,其次则是要为搜集的信息开发适合的安全保护措施,最后则是在开发相关服务时必需考虑到信息的机密问题,例如,在有儿童聚集的场所里就不宜使用具有脸部辨识的数字签名系统。工作人员报告还建议,搜集生物特征数据的过程当中要让消费者知道脸部辨识技术的使用,并让他们能够选择是否接受相关信息的搜集。
而对于社交网站如何使用脸部辨识技术,FTC则建议,应当明白提醒使用者,让他们了解相关功能如何运作,搜集那些数据,以及如何使用相关数据。同时要让使用者很容易选泽自己的生物特征数据不被收集,以及关闭相关功能,甚至将自己的照片永久删除。
FTC最后则列举两种一定要事先得到消费者同意的场合,首先是,若是要把收集到的生物特征数据使用于别的用途,一定要经过消费者同意。其次是绝对不可以利用脸部辨识技术鉴别出昵名的消费者身份,除非事先取得同意。